关于中国驻加使领馆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11-27 访问量:149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等原则,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及驻多伦多、温哥华、卡尔加里、蒙特利尔总领事馆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委托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,对包括加拿大公民在内的全部申请中国签证的人员留存十指指纹,以下人员可予免采:
(一)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;
(二)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、公务、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(有对等需求的人员除外);
(三)5年内持同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(或签证申请中心)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;
(四)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。
请注意,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签证申请中心留取指纹。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,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同时,请申请人提前在签证申请中心(www.visaforchina.org)网站预约并填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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